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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学军律师在加入张家港善德之前,在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现任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目前已执业二十年。作为专门从事诉讼法律服务的律师,佟律师成功代理了数百起民商事仲裁、诉讼案件,为多家公司提供了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行业涉及保险、银行、基础设施、贸易、汽车等行业。
佟律师拥有专业的法律和保险金融学理论知识储备,多年来的律师实务经历让佟律师在诉讼领域领域积攒了非常丰富的经验。同时,佟律师承办多家国有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佟律师曾为中国银行、唐山银行、衡水银行、太平洋保险、中国人财保险、汇源集团、五矿集团、华润集团等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其沉稳、精准、诚信的执业风格,深受业界好评。
2005年至2019年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2019年至今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基金类:为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旗下37只政府引导基金)、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信达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科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几十家基金公司提供管理人登记、基金产品备案、基金产品投资项目尽职调查、交易文件撰写等涉及基金募集、投资、管理、退出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证券类:为首正德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进行基金管理人培训;
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清理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争议解决: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诉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债权金额1.2亿。执行措施:查封被执行人土地使用权、房产,查封被执行人的存货,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查封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查封被执行人钢、铁产能,列被执行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高消费。执行结果:佟学军代理申请人最终执行回款1.2亿元;
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缅翡翠交易投资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债权本金2亿元,执行法院: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措施:查封拍卖被执行人翡翠原石,查封拍卖被执行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列被执行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高消费;执行结果:佟学军代理申请人最终执行回款9000万元;
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与昂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一案,债权本金2亿元,债权总额1.3亿元。执行措施:查封被执行人持有上市公司实达集团的股票、查封被执行人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查封被执行人持有的房产,列被执行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高消费;执行结果:佟学军代理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后恢复执行,执行回款1.2亿元;
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今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案,债权金额2.2亿元,执行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措施:查封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查封被执行人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列被执行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高消费,执行结果:佟学军律师代理申请人最终债权金额2.2亿元全部执行到位。
代表债权人华融天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加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股票代码:600432)破产重整案件,债权金额1亿元;
代表债权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参加中科建设总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债权金额6亿元;
代表债权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参加上海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债权金额6亿元;
代表某银行参加天津航空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债权金额2.5亿元;
代表某银行参加北京首都航空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债权金额3亿元;
代理李某诉某事业单位名誉权侵权责任纠纷;
成功代理某数字认证公司处理多起侵权责任、个人信息保护纠纷及衍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均获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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